第6次全國農業會議 公民提案20180531

A+

A-

提案名稱:農產品標示應以實際營業場址為主

提案人:陳淑慧

提案說明:現有農產品包含生鮮與加工品,有機或產銷履歷驗證產品標示規定並未統一,對於沒有營業登記的農民經營者,現行有機農產品標示強制規定為農民戶籍地址,常發生其住家與實際營業或生產場域不同,此規定不符合食品標示之精神,因為農民戶籍地址通常非營業或生產場域,易造成標示與實務不實。應立即修正有機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之解釋,改以實際驗證產製場域為主。未來亦應統一各類農產品的標示規定為宜。

提案網址:https://goo.gl/d94vkZ

若您同意該提案,請點擊提案網址進入頁面進行附議

Print Friendly, PDF & Email
SHARE
按下 Enter 搜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