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有機產業促進協會堅持反對開放GM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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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世界各國有機規範均明文禁止GMO資材及種苗,理由很多,但不妨由有機農業的基本原則談起。根據國際有機農業聯盟(International Federal of Organic Agriculture Movement,簡稱IFOAM)的有機農業四大原則為:健康、生態、公平與關懷。

1.健康:

有健康的土壤,才能生產健康的食物,才會有健康的國民。含Bt的轉基因棉花及玉米,已證實會殺害土壤微生物。GMO轉殖入的基因中,附帶其他基因,包括篩選基因以及啟動基因。其中篩選基因通常是抗抗生素基因,在腸中可能導致抗抗生素基因移轉,產生抗生素的抗性新菌種。啟動基因35SB型肝炎病毒很相似,基改食物生食,啟動基因在腸中也有機率跑到腸壁細胞內,可能引起不良後果。

2.生態:

栽植GMO殺蟲基因的玉米,鳥類可能因為昆蟲消失而缺乏食物,進而引發生態鏈的災難。含抗除草劑基因之大豆,由於後續大量除草劑之施用,導致土壤及水源之嚴重污染,並降低野草多樣性,鳥類因缺乏雜草種子而受害。抗蟲基改作物收成後,剩餘的稈葉犁埋土中,可能危及各種土壤生物,導致生物多樣性降低。基改動物可能使野生族群因競爭力小而受到絕種的威脅。抗除草劑基改作物花粉傳到同屬的雜草,可能成為強勢雜草,危害到其他植物族群。抗蟲基改作物製造對昆蟲有害的蛋白,可能更易產生抗性的新品種。英國基改作物,導致闊葉雜草種類與數量減少,降低昆蟲種類與數量,影響生物多樣性。其他試驗顯示,種植基改油菜,兩年內雜草種子的數量減少,這些種子是鳥類的重要食物,因此其生存受到威脅。英國官方試驗顯示,基改油菜的基因由花粉傳入野芥,除草劑殺不死。雖然官方認為不值疑慮,但參與評估的生態學者認為,即使百萬株野芥僅產生一株,因具繁殖優勢,種子存在土中生命可長達二十年以上,未來將造成大威脅,也使得除草劑的使用更加普及。抗蟲基改作物,雖然可以減少特定害蟲的危害,通常只能抗一種蟲害,最初幾年或許殺蟲劑可以少用,但是等到另一種害蟲取而代之後,問題仍然可能存在。

StarLink玉米混雜食品事件,該公司並未執行必要隔離措施,蛋白質Cry9C混雜到其他供人類食用的玉米產品,導致公司損失超過10億美元。 

3.公平:

目前GMO的作物專利權多由孟山都等國際大企業所掌握,對於農民栽植農作物權益不公平,違背有機農業的公平原則。轉基因種子因專利費而大幅增加成本,玉米專利費約23%,棉花及大豆專利費約53%。專利費中之75~80%歸孟山都公司,餘則為跨國種子公司權利金。跨國種子公司禁止農民自行留種,許多農民因而被起訴。此外,基因作物含有無法分辨的污染,包括動物來的基因,對素食主義者及佛教不公平,選擇食物的基本人權也因而被剝奪。

4.關懷:

土地是我們後代子孫永續利用的資源,不能任意破壞或污染。栽培過轉基因作物的土地殘留之花粉殘株,使得土壤不能作為有機生產之用。GMO殺蟲基因的作物,使得昆蟲滅絕,破壞生態環境與生態鏈,缺乏對大自然及弱勢農民之關懷,違背有機農業的關懷原則。特別是這些跨國公司,到處控告自行留種之農民,不關懷弱勢農民之行為,使得美國農民團體忍無可忍,1999年集體訴訟,控告跨國種子公司聯合壟斷行為。

根據以上有機農業的四大原則,GMO均與其相違背,因此全世界有機規範均明文禁止生產與使用GMO的產品。GMO缺點與隱憂,不容忽視。人類到底有沒有足夠能力,來解決科技造成的麻煩,特別是由腦力(intelligence)而不是由智慧(wisdom)造成的科技,這是值得大家思考的問題。歐洲國家近年來提倡道德交易(ethical trade),強調在社會、環境和經濟責任感下生產的產品,才是符合道德交易的產品。有機農業是其中重要的一環。其規範包括要隔離工業、非有機農場以及GMO等潛在之污染源,包括製造堆肥的材料都不能含有GMO成分。近數年來英法大連鎖商TescoSainsburyCarrefour等紛紛拒絕購買基改食品,使得基改作物對歐洲的出口貿易幾近完全崩潰。美國玉米對歐盟出口從1996年的3億美元(280萬噸)降到2001年的180萬美元(6,300),降幅高達99.4%。包括HeinzMcDonaldBurger King等也都開始尋求非基改產品,使得美國基改農民面臨到採收、調製、分裝時要做到與傳統農產品區隔的要求。76%的玉米農民表示,若要進行區隔,會考慮拒絕種植基改玉米的意願。我們呼籲應該將生物科技回歸到上游的「基因定序」與「基因標誌」,而不是一昧盲目的去從事下游的「基改生物」之製造。同時也要加強進口農產品的檢驗,立法嚴格要求GMO之標示,讓消費者有充分的選擇權。最終目標再建立非基改家園。 

台灣有機產業促進協會  陳世雄理事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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