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基會因「有機蔬菜」首度敗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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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問題其實出在二硫代胺基甲酸鹽劑之檢驗!-
消基會在2004年5月間,公布「有機蔬菜有假」,指市售有機蔬菜有三件被驗出農藥,經全國各大媒體報導,對有機界造成
很大的震撼。三名被指控的業者向消基會提出侵權賠償之訴訟。
此案經一審判業者敗訴至二審上訴後,判決有了大逆轉,台灣高等法院判消基會敗訴。判決的理由是「青江菜的檢驗結果合
格,而非報導所說的不合格」。此理由讓消基會非常的不服,因依據消基會新聞稿與及其出版物「消費者報導」雜誌,消基
會僅指出十件樣品中,有三件檢出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殘留,但未超過食品衛生標準的殘留農藥,消基會就此報告評論從未
使用「不合格」字眼。
消基會表示,台灣高等法院並未依據訴訟內的卷證資料,加以確實認定,以致發生錯誤判斷。所以將於法定期限內上訴第三
審,請求最高法院廢棄二審判決,重為適法的判決。
而另一方面高院在二審審理後指出,其實消基會是有過失的,因消基會當初公布在有機蔬菜上檢驗出的「二硫代胺基甲酸鹽
劑之檢測」,政府公告有三種檢驗方法,一般農產品被檢驗出超出安全標準後,均會再以其他兩種方法檢驗,以昭慎重;但
該次檢驗,消基會委託的檢驗機構,以其中一種方法驗出殘留藥劑後,卻未再以其他方法檢驗。則消基會未盡其應確認檢驗
結果為真的注意義務,有過失。並且在公布前,應邀請該領域專家、或政府主管機關就其檢驗結果,再予以專業評價,確認
無誤後才公布,以避免侵害生產商品的企業經營者權益、甚至造成消費者不必要的恐慌。
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之說明,因為十字花科蔬菜中,尤以云苔屬作物如花椰菜、蕪菁甘藍等,普遍存
在的硫醣苷類化合物,容易經植物體內酵素反應產生硫氰化物,在比色法之分析中產生與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殺菌劑相同之
呈色反應,造成假性之檢出結果。
因此若以比色法分析有檢出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殘留時,可先比對清洗前後是否有差異,因有機硫黃殺菌劑為非系統性藥
劑,非常容易經由清洗去除之。若無差異則可能是植物體含干擾成分,再用高效液相層析法確認之。
有關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之檢驗方式及結果說明,已於2004年公佈在有機農業全球資訊網之「品質監測」下的「品質監測
說明」中。有興趣者請按這裡詳細瀏覽。
資料來源:
1. 汪淑芬,「有機蔬菜檢測遭判賠 消基會將上訴」,中央社,2006年4月18日。
2. 蕭白雪,「有機蔬菜檢驗有過失 消基會判賠150萬」,聯合新聞網,2006年4月19日。
3.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函及說明(見有機農業全球資訊網)。